已对《刑法》进行了有关性犯罪的修正
加拿大已经等了六个月才做出这一改变。
加拿大当局已对第S-12号法案采取行动,该法案包含对性犯罪者登记册的许多更新,自春季以来一直在等待议员的注意。它现已正式生效并成为法律。因此,政府修订了《刑法》,使司法系统更能响应受害者的需求,并加强全国性犯罪登记处。
那么,发生了什么变化?
取消出版禁令的过程变得越来越清晰、更简单。近年来,它因阻止受害者谈论自己的性暴力经历而受到批评。那些违反出版禁令的人,包括向媒体、家人或朋友讲述此案的受害者,可能会被起诉。
法律现在需要受害者的意见——是否应该实施出版禁令?如果受害者不再想要解除禁令,它还简化了解除禁令的程序。此外,法律现在规定,为保护自己而选择维持出版禁令的受害者可以在某些情况下(例如在私下对话和支持小组会议中)共享其个人信息。
对于受害者来说,司法系统的导航变得更加清晰。从今天起,受害者将被告知在宣判后有权接收或拒绝接收当前的案件信息。这项权利的实现委托给法院。他们还必须应受害者的要求向加拿大惩教署提供联系方式,以便受害方能够获得他们有权获得的所有信息。
全国性罪犯登记处(自2004年起设立)的运作正在发生变化。到目前为止,在大多数情况下,性犯罪者必须在法庭诉讼中被命令后七天内自行登记。现在,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已经改变:
- 被判处至少两年监禁的儿童性犯罪者自动登记;
- 累犯性罪犯会自动登记;
- 所有其他性犯罪者必须登记, 除非他们能够证明他们对社区没有危险。
最后,该法律以前未被视为此类行为的活动已添加到性犯罪者登记册中。现在,还要求在国家性犯罪者登记处登记性侵犯(滥用权力,谋取性利益或好处)和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。
性犯罪者登记册仍未公开,仅向加拿大警察当局开放。如有必要,可能会向一些国际警察当局提供数据库中的信息。各省也不能将注册表公之于众,但可以创建自己的公共登记处以解决特定的安全问题。
所有这些变化都旨在改善对性犯罪的预防和调查,性犯罪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尤其严重,并可能对受害者和幸存者造成毁灭性后果。